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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巴中市检察院获悉,巴中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两任原局长魏林森、曹忠诚伙同单位财会人员陈鉴、张红英贪污巨额税款窝案(本报1月18日一版曾作报道)3月29日一审宣判:陈鉴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曹忠诚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魏林森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张红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对陈鉴、魏林森、张红英所获赃款继续追缴。

  2005年10月,巴中市检察院对该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财务科原科长陈鉴涉嫌挪用税款40万元案立案侦查。经过初查后,相继发现陈鉴与该局原局长曹忠诚、会计张红英以及分局第一任局长魏林森从1995年4月到2005年3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税款不入账和其他公款不入账的手段,共计涉嫌贪污1000多万元。案发前,陈鉴等嫌疑人已将部分账据转移销毁,删除了微机数据,并转移赃款。办案组历时7个多月,共查证巴中市5家银行的40多个银行账户,翻阅核查凭证账簿60余万份,侦查终结形成案卷材料190余本,最终查明了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贪污犯罪事实,并扣押、冻结和追回赃款及财产共计900余万元。2006年11月1日,巴中市检察院依法对陈鉴、魏林森、张红英、曹忠诚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鉴、魏林森、曹忠诚、张红英利用职务之便,近10年间共侵吞挪用税款和公款1504.8万余元。其中陈鉴应对1324.9万余元负主要责任,个人获赃款1054.2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魏林森应对467.6万元负主要责任,个人获赃款209.5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曹忠诚应对15万元负主要责任,个人获赃款5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张红英应对227.4万余元负主要责任,个人获赃款143.1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曹忠诚还挪用税款93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并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和交通肇事罪,应数罪并罚。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上述判决后,除魏林森服判外,其余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