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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杀人怎么办

来源:涪陵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flxsbhls.com/ 时间:2021-12-07 1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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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犯罪有两种: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刑法规定过失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过失犯罪之一,由检察院负责公诉。过失杀人自首应该判几年?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过失杀人自首要判多久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有自首表现的,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在原量刑的基础上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主要区分

  1、主观意识不同: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而过失犯罪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刑事处罚不同: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而且必须是过失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

  3、结果对定罪影响不同:故意犯罪往往不考虑结果,只要有主观故意,即可构成犯罪,结果只是对量刑有影响。而过失犯罪必须是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没有造成不会构成犯罪。

  案例:

  王某与刘某原为男女朋友关系,同居约三年。2019年5月两人因感情纠葛产生矛盾,王某搬离同居住所。同年6月8日凌晨2时许,王某酒后返回住处时,途经刘某住所发现房屋灯亮着,因担心刘某,遂搭木板翻窗进入刘某住处。进屋后王某发现被害人贺某躺在床上。王某和贺某因争夺刘某发生争执。王某听闻两人正在筹备婚礼的事实后产生杀死贺某的念头。

  当日凌晨6时许,王某从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装在上衣口袋、又将一把单刃水果刀装在右侧裤袋内,来到客厅后掏出水果刀,趁该男子不备,左手抱其头部、右手持刀用力在其颈部划了一刀,贺某起身抢刀,王某又持刀朝其身上乱刺了几刀。贺某慌忙跑出室外,刘某见状抱住王某的腿欲阻止其继续追。王某挣脱前女友阻拦追上贺某,又往其胸部、腹部等处刺了几刀,至贺某倒地。随后,邻居任某等人闻讯后报警,警察赶到后在现场将王某抓获,经医护人员检查发现贺某已经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贺某系右颈外动脉、主动脉弓断裂,大量失血死亡.

  关于本案,被告人在和受害人的情感纠纷中不能正确处理问题酿成悲剧,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犯罪的手段残忍,要严重处罚,但因为其自首行为,会酌情从轻处理。关于被告称情绪失控实施杀人行为,本案确实是偶发性行为,但是被告人不顾他人阻拦,在受害人没有反抗能力以后,仍然攻击其要害部位,所以‘没有杀人故意’并不属实。此案告诉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后,犯罪嫌疑人已经自首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在原量刑基础上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