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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宣判,意味着这一出全民围观半年之久的“连续剧”落幕,“连续剧”中的重要角色便是律师。除了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坚持作无罪辩护外,其他四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作有罪辩护。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的相当多细节以及受害人的个人信息,都被公之于众。  北京市律师协会表示,此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的行为。  “有的做得尺度太大,已经越线了。”有参与其中的律师承认。也有律师在民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开始对律师的职业伦理进行反省和深思。  文/图本报记者练情情  丧失原则?  有律师拒代理“烫手山芋”  10月9日,记者在广州旁听了一场由广州律师王思鲁发起的名为“从夏俊峰案、李某某案看律师价值、伦理和技能”的论坛。  “能代理这样的案件,对任何一个律师来说,都是一次难得的出名机会,谁都不愿意轻易错过。”参加这次论坛的一名律师说。然而,李某某前两任辩护律师却主动请辞。